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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文件 佛教考〔2004〕23号 关于做好2004年佛山一中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做好今年佛山一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意见以及市物价局《关于佛山一中收费问题的复函》(佛价函[2004]14号),佛山一中2004年招收新生,按照“三限”政策恢复招收择校生,择校费标准为每生36000元(一次性收取)。 二、佛山一中2004年面向全市招生1000名,其中普通生750名,择校生250名。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本表未列明的项目按照我市“一费制”及“一费制”以外收费的办法执行。 三、佛山一中2004年面向全市招生,本市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均可报考。其中择校生作为提前批第二层次与普通生同批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录取(具体办法另文规定)。具体划线办法为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线考生名单。 四、佛山一中今年首次实行所有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满足社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按有关要求做好招生宣传、指导报考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自主选择报考的权利。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考试中心联系。 五、过往公布佛山一中2004年招生事宜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我局《关于做好2004年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考[2004]14号)执行。请各区将本通知转发到所属各生源学校。
佛山市教育局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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