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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1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的通知 从2004年1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起,所有考生必须一次性到相关区自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电子摄像,然后进入指定的互联网站报考。具体操作安排如下: 一、2004年1月独立办班及面向农村各专业的考生,在11月23日前由教学点组织进行摄像、报考,其它有关事项请咨询教学点。 二、2004年1月公共课加考的考生: 摄像时间:2003年12月8日—15日 摄像地点:各区自考办指定地点 各区自考办联系电话:禅城区 2707222 顺德区 2835788 南海区 6332355 三水区 7733304 高明区 8282396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