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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

“减负”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减负”决不意味着降低对学生学业应有的要求和降低教育教学质量

  ●“减负”并不意味着取消考试,而是要减少考试次数,改革考试内容

  ●“减负”是要给学生更多主动发展、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空间

  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8日就中小学“减负”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减负”工作已有了良好开端,今后要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但是措施须积极稳妥。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减负”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减负”与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必要的负担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推动力,过重的负担则会成为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阻力。“减负”只是减掉那些妨碍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过重负担,决不意味着降低对学生学业应有的要求和降低教育教学质量。二是要正确处理“减负”与考试的关系。改革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是“减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减负”并不意味着取消考试,而是要减少考试次数,改革考试内容。三是要正确处理“减负”与培养学生顽强意志、刻苦学习精神的关系。“减负”是减掉那些妨碍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过重负担,让学生获得更多主动发展、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空间,培养学生刻苦钻研、积极探索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