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体育局
二、时间:2004年12月16日—12月19日
三、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
四、参赛单位: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和市直学校
五、报名办法:
1、报名表于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交大会竞赛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报名人数:领队1人,教练2人,每组男、女子运动员各8人。
六、运动员资格:
1、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成绩合格,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且具本区学籍的普通中小学校和中职、专学校的在校学生。
2、高中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项目:
1、高中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男子110米栏
(栏高91.4厘米,栏间距9.14米)、女子100米栏(栏高
84厘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男子:栏高91.4厘米,栏间距35米;女子:栏高76.2厘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子6公斤、女子4公斤)、铁饼(男子1.5公斤,女子1公斤)标枪(男子700克,女子600克)
2、初中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栏
(栏高91.4厘米,栏间距9.14米)、女子100米栏(栏高
84厘米,栏间距8.5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每项各单位限报二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可报二个项目,另可兼报接力。
3、跑鞋采用短钉,起跑器由大会提供。
4、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更改报名项目)。
5、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的有关规定。
⑴跳高起跳高度:女子120厘米,男子140厘米。
⑵跳远,踏跳板至沙坑距离:男、女子组均为3米。
⑶三级跳远,踏跳板至沙坑距离:男子组为9米;女子组为7米。
九、比赛服装
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尤其接力赛的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
十、奖励办法:
1、单项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含8人)不设减一录取。按9、7、6、5、4、3、2、1分计算,接力双倍计分。
2、团体名次如数录取。以单项得分累计团体总分,如分数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分数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类推。3、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高中组、初中组男、女子各一队),运动员按4:1比例评选,裁判员按6:1比例评选。
十一、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主办单位。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体育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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